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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否受“选择了简易计税方法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的限制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7-15 10:48
确实如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自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变更;期限届满后,自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当月起,36个月内不得再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