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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参考时老师之前的回复:https://www.bolue.cn/question/toquestion/3386
利税总额是“利润总额”与“税金总额”之和。 “利润总额”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的最终经营成果,是企业的收入减去有关的成本与费用后的差额,收入大于相关的成本费用,企业就盈利,反之则亏损。“税金总额”为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与应交增值税之和。
利税总额=产品销售税金及其他税金+利润总额
其中:产品销售税金及其他包括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
负担的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
“税金总额”统计应与其所属年度一致。
仅供参考,具体请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如果改造房屋乃是自有,则应于改造完成并入固定资产(房屋),一并计提折旧。若改造租入房屋,则可单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于改造完成次月起开始摊销。需要注意一点的是:摊销应当基于改造实际业务,而与付款时间无关。
应当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原材料或者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等(视材料后续所处环节而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实,关于税控设备相应会计分录,顺序应当是这样的:
(一)购买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如果您不打算抵减了,第二笔分录不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