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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型企业由于非正常原因停产,期间产生的水电费,折扣,维修等费用计入成本还是管理费用?由于季节性正常原因停产,期间的费用是否计入成本还是管理费用?
【解答】您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相关要求,发生季节性的停工损失,借记“制造费用”科目,贷记“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除季节性的生产性企业外,“制造费用”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也就是说,若为季节性正常停产,则相关费用计入“制造费用”科目,根据费用对应产品(这须企业根据生产工序要求自行判定)于适当期间结转“生产成本”。若为非正常原因停产,则视具体情形,计入管理费用或者营业外支出科目。
如果改造房屋乃是自有,则应于改造完成并入固定资产(房屋),一并计提折旧。若改造租入房屋,则可单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于改造完成次月起开始摊销。需要注意一点的是:摊销应当基于改造实际业务,而与付款时间无关。
应当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原材料或者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等(视材料后续所处环节而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实,关于税控设备相应会计分录,顺序应当是这样的:
(一)购买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如果您不打算抵减了,第二笔分录不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