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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现有在建工程2亿多,尚未结转固定资产,但企业已投产。因前期管理问题,在建工程账面信息不完整,缺少发票或结算进度支持。请问:是否可以用决算或预算的账面进行暂估,或者能否有其他方式进行暂估以便入账结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8-03-23 15:40
【解答】您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一、(二):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估计价值确定其成本,并计提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如上所述,既然“已投产”,则可“按照估计价值”入账,并依法计提折旧。价值确定后,可以据实调整,并依未来适用法处理折旧问题。
税法方面也有类似规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79号)五、关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计税基础确定问题: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