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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何时算“高额”
通常首先看该单项付费是什么样的性质?因为从转让定价的角度来看,有单项交易转让定价的调研。其实和整体的同期资料转让定价是类似的,会就单项交易性质和范围、公司的区域等一系列参考条件,选取在国际上认可的数据库中,类似交易的一些收费标准。之后统计学法得出来一个统计的合理利润水平,再和现在的收费标准匹配。若现在收费的标准是符合该规定的,在此种情况下,通常意义上,税务局应该是可以接受。因为该原则是大家比较能够接受的。当然不排除个别税务局可能会参照好几个数据库做一个综合的考量,这都是存在的。
正常的话,会计分录如下
借:成本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应交税费-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至于您说中方承担,会计分录还是上面这个,只是金额变大了。除此之外,并无任何不同之处;自然,税前扣除、加计抵扣等如前。
这种情况属于完全在境外提供的服务,不需要代扣增值税和所得税。
不属于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收入,不属于非贸。
答复:银行贴现本质上就是利息,符合税收协定或者安排的,可以适用7%的优惠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