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30日,北京、上海、天津、新疆、西藏、吉林、山东、山西、四川、广西、湖南、青岛、深圳、贵州几乎同步发布通知:从2020年11月1日起,将社会保险征缴工作交由税务部门征收。
筹备了三年的社保入税,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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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社保入税?
社保入税,说的简单一点其实就是将社保的缴纳地点进行改变,从原来的社保局转向税局,表面上来看,这只是缴费地点的变化,但是事实上来说收费的性质也已经悄然发生变化了,从过去的收费变成了收税,这就意味着,一旦企业产生不缴社保或者少缴社保的行为,那么企业就是在偷税,这样的后果恐怕是所有企业都无法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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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社保正式入税!
北京、天津等15个地区先后颁发社保入税的通知:
在征收方式上各地存在差异,主要有三种模式。
大部分地区还是按照现行方式和渠道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保,企业再于每月15日前向税务部门缴纳当月社保。
其实社保入税,这些并不是首例,早在2019年,浙江、黑龙江、河北等地区社保已经交由税务局统一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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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以下4种情况不要犯!
1、长期按照最低标准申报社保的企业
以前长期按最低工资标准申报基数的单位,你的个税申报基数税局是有的,两者一对比,差异过大,未足额缴纳的部分,补缴的可能性很大。税局对比个税基数和社保基数,就能发现问题!
2、劳务派遣、物业安保、建筑劳务等用工多的企业
这些单位很多不会给职工办理申报,私下签订放弃社保协议的很多,而一些建筑劳务公司还会大量做工资成本,在建筑用工未实名的庇护下,大量借用他人身份信息制作工资表,列支成本。
你的工资表信息、个人所得税信息、社保申报信息,企业所得税申报信息,现在都由一个部门来核查了。应缴未缴的行为更容易被曝光了。
3、拒缴社保或采用补贴方式不缴社保的企业
现在税务机关有独立的征收体系,专业征收团队,征收能力强大,金税三期工程能够实现全国征管数据应用的大集中,大大提高征缴效率。
此外,劳动者自愿与用人单位签订放弃参加社会保险的协议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对用人单位而言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
4、不规范缴纳社保的企业
至于那些按最低工资缴社保、不给试用期员工缴社保等不规范的企业,也需要审时度势、顺势而为,提早自查以降低企业风险。一旦发生劳动纠纷,企业也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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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入税,对企业有何影响?
首先,是关于社保的缴纳问题。按照现在的《社会保险法》规定(包括《社会保险法》以前的相关条例),社保的缴纳合规要求相对较高,主要有2个要求:
1、全员交社保。比如,公司有100个员工就要缴纳100份社保,只要存在劳动关系就应该为其缴纳社保
2、关于缴纳社保的基数,按照现有规定,基数是按照工资总额来确定的,这也就包含了大家平时所说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岗位津贴、午餐补贴、晚餐补贴、电话补贴、交通补贴、住房补贴、加班工资、年终奖、提成、奖金等,只要公司跟劳动者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将相应报酬以货币的方式发给劳动者,一般情况下都被定义为工资。所以,公司完全合法的做法是基于工资总额和全体员工总数去缴纳社保。
对于很多企业来说,过去在社保缴纳上使用的“非常手段”,例如有的企业为了少交社保,将员工工资拆分开,以补贴、发票保险等方式发给员工,达到少缴纳社保数额的行为,成为不可能。现在这种途径将会受到监控,一旦被税局监测到会以偷税漏税的形式进行处罚。
那么,新政对企业最大的影响,则直接表现在企业成本上。以劳动密集型行业为例,我们看到的数据是人工成本要占到总成本的40%甚至50%,而如果社保成本再加进去的话,人力成本就可能会从40%增加到60%左右,而且这是单纯社保,未来还有可能涉及住房公积金的问题。
很多人问:“社保由费变税,账务处理是不是应该按税入账呀?”
在这统一回答:虽然由“费”变“税”,但处理方法还是跟之前一样哦!
1、计提:
借:管理费用-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2、缴纳社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单位承担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贷:银行存款
3、发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承担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税
银行存款/现金(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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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这7种情形,违法!
企业请对照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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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违法成本大!
送老板3点忠告!
一、社保入税后,违法成本巨大!
社保不缴、少缴、代缴社保,虽说减少了一部分成本,但是所带来的风险远远大于获得的收益,得不偿失!
1、社保未缴或未足额缴纳等行为:员工有权要求补缴,增加劳动纠纷风险;
2、未缴纳期间,员工发生工伤等意外情况,企业必须承担责任;
3、未缴社保:员工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一定的经济赔偿;
4、未依法缴纳社保还会面临扣押、查封、拍卖等强制征收法律风险;
5、未按规定缴纳社保,可能会使公司负责人列入黑名单,影响出行;
6、挂靠代缴社保风险大,可能面临罚款并追究法律责任等等。
有些企业要说了:“我们也想按照规定,给员工入社保,但是员工本人不同意,他自愿放弃不行吗?”
在这,肯定的回答你,不可以。
根据《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员工自愿放弃社保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二、给企业3点忠告
1、足额缴纳社保
2、及时入社保
社保缴纳具有强制性,一定要及时入社保。如试用期不入社保,属于违法。
3、避免代缴社保
给非雇员代缴社保,不但会面临骗保风险,还会面临税收风险。
最后提醒老板和会计们:趁现在还未严查,一定要规范纳税,否则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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