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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性捐赠的图章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5-09-09 19:20
必须以当年公布的公益单位名单为准。比如根据的是上海地区公益名单,如果上海市在每年4月份由财政、税务一起发布名单,那么企业就应根据2014年4月份发布的名单进行2014年度公益性捐赠的确认。2013年4月发布的名单是失效的。
1.员工餐和接待餐分开核算是对的;
2.收员工5元/餐在现行增值税法下要按有偿餐饮服务申报增值税,不是视同销售,是本来就应该纳税。
3.会计核算上,建议收取的110元,确认收入,并分离增值税进行核算。
总分公司在增值税上都是独立纳税人,应分别办理税务登记,总分公司各自根据连续12月销售额判断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不是必须一致。
可以减资,而且正常核算对于认缴没有实缴的部分不进行会计核算,所以认缴减资不会产生财报和申报表变化,不会因此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