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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是房地产企业老项目,项目在浑南区,目前项目分成三期进行建设(取得三个规划证),这三个项目在同一块土地上,共有一个土地使用证,请问这三个项目的土地价款如何划分?占地还是投影?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纳税人成片受让土地使用权后,分期分批开发、转让房地产的,其扣除项目金额的确定,可按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计算分摊,或按建筑面积计算分摊,也可按税务机关确认的其他方式计算分摊。青岛规定按建筑面积法: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业务指引》的通知(青地税函[2013]4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