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分公司代理收入问题
以上两个问题,其实可以合起来回答。
您须明白,既然“由B公司统一纳税”,则分支机构A公司与总机构B公司内部如何分成,并不构成二者收入、成本费用。对于B公司来讲(当然包括了A分支机构业务),其收入即为对外营业、销售收入(包括A对外取得的收入),其成本费用即为取得上述收入而发生的对外、对内(指员工工资、折旧之类,并非给A的分成)各项支出。
总之,按照您的描述,“由B公司统一纳税”,则纳税主体只有一个:B公司。A公司只是B公司的一部分,与其财务部、办公室一个道理。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