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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讲课需要由税务局代开发票吗?
您好,需要到税务部门代开发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条(二)规定:“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咨询、讲学……取得的所得。”非雇员为企业提供的劳务支出,应当向企业开具发票据以领取劳务报酬。目前全国已有18个省发文明确:对自然人纳税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需要代开发票的,在代开发票环节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个人所得税由扣缴义务人依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其它省份则规定在代开发票时按照一定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
综上,专家讲课需要由税务局代开发票。
甲方提供机车,并且负责相应后续服务,也就意味甲方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所以应该由甲方开具发票才对,可以指定丙方收款,但开票还是谁提供增值税应税行为,谁来开票。您由丙方开票显然不合适。
可以,目前没有勾选时间限制了,不过您现在勾选也没有问题,现在勾选形成留抵,未来有了销项也是可以抵扣的。
不是分开开票,这是混合销售行为,需要一并开票:设备为主,就一并按照13%开票;服务为主,就一并按照6%开票。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