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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对以前年度的费用有调整,我用到的是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同时调了一笔企业所得税,需要补交,我想问一下,这笔所得税是在什么时间补交?在汇算2019年度所得税时交?还是在7月份补交?
既然调整以前年度损益,涉及补缴企业所得税,建议越早缴纳越好,因为需要涉及滞纳金;这个是按照滞纳天数计算的。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