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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因此,现行增值税政策对贷款服务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贵公司境外关联方提供的贷款服务,代扣代缴的增值税不能抵扣进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