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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工程由乙方承揽,已做工程结算,乙方未给一方开具发票,就起诉法院,法院判决甲支付乙工程款。甲以法院判决书可以入账吗?是否要乙开具发票才执行付款义务?
一、乙方起诉没有问题,法定判决也无问题。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款项,这是甲方的法定义务。
二、甲方有权利同时向法院或者乙方提出,乙方依法开具发票;这是乙方的法定义务。
三、上述二义务皆须履行。法院既已判决,应当履行付款义务(注:乙方对于此项业务所负主要义务,乃是依照合同约定施工;若施工符合约定,则仅以不开发票作为拒付款理由,难以得到法院支持)。若对方不开发票,可向法院提出,或者向税务机关举报。
这个还是需要具体看您所说的技术支持的实际内容是什么,比如说就是针对某个事项提供是咨询服务的,就开鉴证咨询服务税目发票,如果是针对某个项目帮助对方研发或者提供技术指导等服务的开具研发和技术服务税目发票。
首先确定一下赔偿的性质,如果双方商议是对采购的商品给与折扣的方式给与补偿,由供应商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商议是针对使用对方货物给您造成损失的赔偿,你给对方开具收据即可,不能开具发票,因为没有产生增值税应税项目,你没有给对方提供增值税应税行为。
你是销售方?您说的对方承担贴现息费用,属于价外收入,您需要按主要销售的商品税目开具贴现利息的发票,税率和主要商品也是一样的。会计核算上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冲减你的财务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