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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我们单位是一建安公司现承揽了一个项目就是我们挖个沟然后放上管子把通信电缆放进去,然后把这一套东西卖给联通公司,联通公司要求我们开局13的专票写通信管道可以吗?谢谢!
根据您的描述,您应该提供的是一项混合销售行为,一方面提供通信电缆货物,一方面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你如果是自产通信电缆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的,按照2017年11号公告可以分开核算货物和服务销售额,分别适用货物和服务税率计税。如果不是自产通信电缆并提供安装服务,应按您的主营来判断适用何种税率,如果您是以销售电缆业务为主,那么应该按合计金额按照货物税率13%开具。
甲方提供机车,并且负责相应后续服务,也就意味甲方才是增值税纳税义务人,所以应该由甲方开具发票才对,可以指定丙方收款,但开票还是谁提供增值税应税行为,谁来开票。您由丙方开票显然不合适。
可以,目前没有勾选时间限制了,不过您现在勾选也没有问题,现在勾选形成留抵,未来有了销项也是可以抵扣的。
不是分开开票,这是混合销售行为,需要一并开票:设备为主,就一并按照13%开票;服务为主,就一并按照6%开票。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