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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产企业开发对出出租的房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
六、土地使用权的处理: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2006)》(财会[2006]3号)第三条 本准则规范下列投资性房地产:(三)已出租的建筑物。
因此,个人认为,既然“建造的对外出租的商场或商铺”,则应当转为投资性房地产。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