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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给员工在社保局购买了医疗补助,请问医疗补助费用计入什么会计科目(一二级)? 在计算个税时该医疗补助可以扣除吗?是否有相关优惠政策了? 谢谢!
既然“社保购买”,您说的是“医疗保险”吧?
一、账务处理上,这属于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范畴。可以通过“应付职工薪酬——医疗保险”计提、核算。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相关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根据“实施条例”第十三条相关规定,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所称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