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请问,比如企业签订采购合同80万,预付了15万,收到对方全额发票,并且发票当月抵扣了。货还在加工,需要怎么做分录?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1-03-05 11:25
一、关于“预付了15万”
借:预付账款 15万
贷:银行存款 15万
二、关于“收到对方全额发票,并且发票当月抵扣了。货还在加工”
这是错误的,违反税法的。正确作法:把票退回去,进项税额转出。
发票开具时点有二: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
(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关于做好增值税发票使用宣传辅导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第二章第一节:四、纳税人应在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开具发票。(注:是“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开票,不是随意“开票”然后缴了增值税就没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