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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产商品用于公司基建,帐务如何处理?涉及增值税视同销售吗?涉及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吗?
无论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皆不需要视同销售;增值税也不需要因此(自产自用原因)进项税额转出(除非此项目本身就是不得抵扣,比如集体福利之类)。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主要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