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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第一条,资金账簿的印花税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缴纳。对于“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是由那些人投入的,这个税法不考虑。
所以在原合伙人退伙,新合伙人入伙的情况下,“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数不变或者变小,那就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如果“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数变大应就差额部分缴纳印花税。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