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一、不得税前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九条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二、理论上也不得入账。但若领导或者老板同意(要求),会计处理上入账,其实也符合实事求是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十二条规定,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是的。
这个还是需要具体看您所说的技术支持的实际内容是什么,比如说就是针对某个事项提供是咨询服务的,就开鉴证咨询服务税目发票,如果是针对某个项目帮助对方研发或者提供技术指导等服务的开具研发和技术服务税目发票。
首先确定一下赔偿的性质,如果双方商议是对采购的商品给与折扣的方式给与补偿,由供应商开具红字发票。如果商议是针对使用对方货物给您造成损失的赔偿,你给对方开具收据即可,不能开具发票,因为没有产生增值税应税项目,你没有给对方提供增值税应税行为。
你是销售方?您说的对方承担贴现息费用,属于价外收入,您需要按主要销售的商品税目开具贴现利息的发票,税率和主要商品也是一样的。会计核算上可以计入营业外收入科目或冲减你的财务费用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