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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赠送时候已经按照实际收款额缴纳了增值税,积分消费时还需要缴纳吗?
我给您写一下分录吧。
第一次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922.33(1980/1.0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7.67(1980/1.03×3%)
预收账款 20
第二次
借:预收账款 20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0
也就是说,含税销售额肯定只是2000元,不会是2020元。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如果业务量大,可以按照上面标准方法(就是您图片上的)处理。
我能为您提供的,就是上面这些了。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
体检费,健康险需要看是属于福利性质还是经营相关,如果福利性质计入福利支出,按工资14%限额扣除,如果和经营相关可以全额扣除。
独生子女补助属于职工福利支出,计入福利费限额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