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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合规
不可以,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8号公告中小额零星支出是指不超过增值税起征点,个人如果没有进行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起征点是500,所以超过500必须取得发票才可以税前扣除。
你这个是连续性的劳务报酬,不能认为拆分就算成两次的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