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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厂房入账问题
1、投入使用后,可以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2、如果已经投入使用,贷款利息应该费用化处理,并非不暂估入账贷款利息就费用化。
3、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之前的房产税纳税义务人是原产权所有人。
参考文件:1、(国税函[2010]7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2003]89号
仅供参考,具体执行请联系当地税务部门
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未取得,是需要调增的
税前扣除需要业务真实,能够证明支出发生于本公司。比如上面问题,“用的车牌号,没有公司抬头”,若此车属于公司,则可依法税前扣除,可将车辆行驶证复印一下附在凭证后面。
25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界定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数额的批复》(税总函〔2015〕311号)进一步明确: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的销售额,以界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
虽然不合规,但如果能保证全部转回,我理解没有隐匿收入的嫌疑,也不是不可以。
但最好留存所有收款和转账的记录,以备核实和证明。
但强烈建议您最好不要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