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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外包,签这个合同,开这样的票对吗?我用提供发放工资流水吗?
按照上面图片描述,这属于提供“建筑服务”。既然已经开具“建筑服务”发票,据其入账即可。至于员工,那是施工方的员工,不是您的员工。即使以“工资”作为计费标准,也只是一种计费标准而已;也就是说,无论什么名义,您支付的都是建筑服务费,不是工资。因而,也就不需要所谓“工资流水”。
工程施工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也就是说,您可以按照“工程施工——某工程项目——合同成本”入账。
是购买或者销售劳保用品吗?只要签订买卖合同就需要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九条 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以下简称“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对方为依法无需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个人,其支出以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或者收款凭证及内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收款凭证应载明收款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支出项目、收款金额等相关信息。
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判断标准是个人从事应税项目经营业务的销售额不超过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的起征点。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销售方为个人,属于小额零星经营业务(起征点500),不超过500元可以以个人开具的收据作为购买方税前扣除凭证。
请您补充一下:赠送有条件吗?路人甲、路人乙,来了就给,还是必须买够多少才所谓“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