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公司一项目挂靠另一家单位A,给A提供成本发票和进项缺乏,B自己开了一张工程发票作为给A公司该项目的成本
挂靠A公司意味着以A公司名义提供增值税应税行为,过程中也是以A公司取得成本发票,如果B开票给A只能理解为B为A提供了应税项目,B应该确认收入并纳税。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会计档案凭证本身就属于被投资的公司所有,股东变化不影响这些档案所有权,所以不存在股东变化要移交会计档案的问题。
不可以,这种违约金属于房主的价外收入,需要按租金税目税率开具发票给你公司才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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