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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与在建工程直接相关并且存在其必然必要情形,可以资本化;此处之资本化,是相对于计入管理费用而言,此时则计入“在建工程”,最后一并结转“固定资产”。然后随固定资产一并折旧即可。
您这个问题,我根本无法用“需要”还是“无需”来回答。
一、判断是否与达到固定资产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必要:若属必要,则计入“在建工程”——这就是其“资本化”了。
二、剩余的事情,结转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这就是摊销了。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相关政策:
“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2.存款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 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
(五)利息收入;
合同履约成本是指为满足合同要求而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合同的、与合同履约相关的成本。
如上所述,若“快递”业务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则可作为合同履约成本。
应当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分期计提折旧;并在计提折旧时,根据其用途(食堂),作为职工福利费。个人理解,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