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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借款给非企业员工个人、企业员工、股东三种情况下,分别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处理方式
1、借款给非员工个人和员工个人
增值税:贷款服务6%,企业所得税:利息所得25%
2、借款给股东
增值税:贷款服务6%,企业所得税:利息所得25%
个人所得税:如果当年未归还,那么视为对股东的分配,适用股息红利所得20%
无偿借款视同销售,同样需要按上述规定纳税。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