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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士兵
1、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2、对于2019年1月1日之前已经招用的退役士兵,以前年度享受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且符合财税[2019]21号规定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以前年度已享受过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财税[2019]21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上述规定,我理解你企业肯定是可以享受该政策的,文件描述是从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就可以享受,按政策理解一个招用退役士兵可以扣减3年的税金,但您说的情况,是从22年11月开始享受,还是需要更正申报表从2021年招用的时候开始享受,并没有明确的解释,建议您和主管税务部门确认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