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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补偿支付方式
不知您说的补偿具体原因是什么,是返利性质还是折扣性质?如果属于上述性质,税务处理应该是开具红字发票做销售收入和销项冲减处理,如果不是支付资金,而是购买礼品卡支付,理解上没有其他税收风险,因为销售礼品卡本身属于增值税不征税项目,但需要提醒的是,你公司取得购买礼品卡不征税发票不能再以成本费用列支,因为已经作为折扣冲减收入了,而且对方拿到礼品卡购物也不能取得发票,对方是否愿意接收,您也需要考虑。
如果如您所说,你们公司负担的部分推广费用,可以理解为就是对其销售款的折扣,也是可以通过开具折扣发票方式处理的,如果涉及折扣部分的返还,可支付礼品卡。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