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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向个人借款,签订借款合同约定年利率为6%,以往年度出借人自行到税务局代开发票,公司入账支付利息。
如果不成立个体户或者公司,且无法以自然人名义代开发票的话,企业支付的利息将无法税前扣除。首先个人代开发票是允许的,不知为什么当地税局不给代开。其次,您可以测算一下,成立个体户或者公司情况下的税负,也未必高于个人名义代开发票的税负,合算的话,可以考虑成立公司或者个体户,以其与你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借款,取得其开具发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