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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总分支机构信息备案表
Thomas Mike
提问于 2022-12-31 10:38
一、本表适用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办理信息备案或变更备案时使用。这属于登记信息内容,应于相关信息新增或者变动30日内填报。
二、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是否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需要注意的是,此“小型微利企业”之认定数据,乃是包含了总分机构的数据,而非仅仅总机构数据;因为企业所得税乃是法人税制,分支机构原本就不是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关于有效期,可以比如营业执照信息填写。
您说的情况,收据即可,无需也无法开具发票,因为质量扣款,对方收到钱并没有产生增值税应税交易。(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对方只是质量扣款,没有销售上述任何一项给你)
质量扣款,可以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条款,给你方开具收据,你公司可以凭收据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私车公用,这边没有具体的方案,我理解需要签订私车公用协议,约定相关成本费用事项,成本费用与车辆使用相关费用可以税前扣除,与车辆所有权相关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另外各项费用需要取得公司抬头的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