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股东分红及账务处理问题?
一、赚了钱,股东会同意,即可分红。
二、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三、完全正确。
针对上述情形,我补充一下:比如A是单位,B、C是自然人,1000万利润全分到A,这没问题。但是,B、C再从A把钱拿走——哈哈,您想到了,税务机关也会想到的。
发生亏损,可以用计提的盈余公积弥补,也可以等以后盈利再弥补。
公积金弥补亏损分录
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转增资本分录
借:盈余公积
贷:实收资本
建议最好退还重新打款,因为目前不再强制要求验资,所以能证明是投资款打入的,就是一个转账存款凭证,所以最好重新写好备注"投资款"。
当然如果确实无法重新退回再打入,股东互相之间认可属于投资款,也没有太大问题。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理解并不是转租,而是员工负担一部分,所以会计处理也应该是冲减租赁费用。
这句话的意思,国外未必和国内一样,实行发票管理制度,所以如果有发票的取得发票,没有发票的可以凭类似发票的其他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这里并不是特指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