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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经费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2019年12月发布的《企业所得税实务操作政策指引(第一期)》第一大类第(二)项第6点第(2)款问题“职工异地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是计入职工教育经费还是差旅费?”解答中明确,为职工培训而发生的费用应归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因此企业培训涉及的交通费、餐费、住宿费应作为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
总局方面没有明确,您可以参考上述北京税务的指引。
是的,我理解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