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外企支付外籍董事薪酬或者津贴的代扣代缴注意事项
1、支付外籍、大陆籍董监事年度一次性报酬(津贴),由于其不在公司任职,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直接计入“管理费用——董事费”科目(不是董事会费用)进行核算。
2、董事报酬通过管理费用-董事费核算,董事会费通过管理费用-董事会费科目核算,该科目主要核算内容:
(1)董事会的日常开支,包括办公费、外地董事会成员在企业开会和工作期间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邮电费和有关保险费的开支;
(2)董事会会务费的开支,包括董事会开会和工作期间董事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的差旅费、住宿费、伙食费以及有关的必要开支。
3、支付外籍董事(长期在海外)全年一次性报酬或津贴,需要对其身份进行判断,虽然他长期在海外,但如果属于中国居民(具有中国国籍)依然是按居民纳税人的身份纳税的,(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4、申报大陆籍监事(非日常任职)的个税,以“综合所得申报"项下的“劳务报酬(一般、法律援助补贴、其他非连续劳务)"申报。
根据您的描述,您说的情况,我理解日籍董事长的工作不仅是董事还进行了日常经营业务的管理工作,支付其和管理工作相关的薪酬应该属于工资薪金,应该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