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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你好,在“资本市场”系列专题课(https://www.bolue.cn/products/9057)中,"全球资本市场大起底”这门课的第一小节“大陆资本市场概览”(https://www.bolue.cn/onlines/593)说明了在大陆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所需具备的条件,课件可以下载。 这个专题的课程还包括了为了准备IPO,所需要满足的财务核算要求,出资,业务等合规要求。
【解答】您好!(一)公司上市应具备的条件
证券法第五十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
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二)公司主板上市应具备的条件: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超过人民币三千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五千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三亿元。
(3)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4)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果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不少于10%。
(5)发行人是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三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
原国有企业依法改组而设立的,或者在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的公司改组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成立时间可连续计算。
(6)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7)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等)占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20%。
(8)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9) 最近三年内公司的董事、管理层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公司新三板上市应具备的条件:
(1)依法设立且存续满两年(有限公司整体改制可以连续计算)。
(2)主营业务突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3)治理结构健全,运作规范。
(4)股份发行和转让行为合法合规。
(5)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非上市公司股份报价转让试点资格确认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