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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外包公司是否可以接受其他用工平台开具的服务费发票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4-08-19 15:40
当然可以。关键在于,业务真实、票实相符;也就是说,公司要确实接受了“其他用工平台”所提供的票面所记载“服务”,自可接受该“服务”发票。简单来讲,不能接受“虚开”发票,这也是“虚开”发票。
税法并无禁止,关键在于真实。
毫无疑问,总部缴纳。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一般来讲,收到的利息都是含税(除非对方再另外支付给您对应“税”的一部分),所以应当按照含税公式计算,即:
含税利息÷(1+6%)×6%
自然人可以到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