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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购买车位使用权,是计入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
铂略会员60565741
提问于 2024-12-25 11:21
可以作为固定资产(不动产)。
其实,虽然名为“使用权”,但会计上账务处理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其实您是买了“车位”。而“车位”显然并非“荒地”,而是经过开发过的一项不动产,因此作为固定资产较为合适。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最后结转资产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当然可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业务往来以及发票、税务处理,必须与事实相符。打个比方,如果是个人提供了服务,就要个人提供发票;如果是企业提供了服务,则是企业提供发票。就是这个意思。
您和甲签订的合同中对于租金和水电费是如何约定的呢?虽然是母子公司,但是俩个独立纳税主体,如果合同中只体现了您和甲的租赁关系,不太合适向乙方支付电费。如果一定要向乙方支付电费,建议与甲指签订租赁合同,再和乙就使用甲房屋过程中涉及的电费支付签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