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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医疗保险
轩辕思萱
提问于 2025-11-24 16:24
保险手续费不属于不可抵扣项目,取得专票可以抵扣。
我理解手续费和补充医疗保险一样也应该按受益人分别计入成本费用科目(比如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不需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可以结转营业外收入科目。(因为员工已经离职,所以无需按照职工薪酬调整。)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营业外收入
一、若为定额补助(而非实报实销),需要并入工资薪金,附自制单据或者体现于工资表即可。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二条规定,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人所得税。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相关标准可以参考如下:
https://www.bolue.cn/researchesV2/137
亦可向当地税务机关了解一下。
三、出差补助、误餐补助在计算缴费基数时应予剔除。
不超过5年的可以补提,但需要追补至发生年度扣除。
没有发票目前没有好的解决方式,可以会计按真实性原则核算,但需要所得税纳税调增处理。当然如果你能和税务机构说明情况,给你进行核定征收是做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