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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核定征收追缴征期问题
寄秋姑娘
提问于 2025-11-28 16:47
主要还是要看税务机关对于事件性质的认定,是否有主观故意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如存在主管故意,则有可能并定义为偷税并无限期追征
这些原本不应当有发票的(发票是针对销售货物、劳务服务这些经营活动来开具)。可以按照职工福利核算,并依职工福利在税法规定比例之内税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主要还是要看税务机关对于事件性质的认定,是否有主观故意的不缴或少缴税款的行为,如存在主管故意,则有可能并定义为偷税并无限期追征
可以税前扣除,会计上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科目。附以相关合同协议、结算依据、支付单据等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