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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补贴如何开票?
铂略会员80575252
提问于 2025-12-03 09:26
没有太明白您的意思,需要您补充一下:既然“房东”给租户补贴,那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呢?您所说“我们”在这个问题里面是什么身份或者角色呢?
您去住宿,一晚500元房费,酒店和您说,如果当天不开空调,给您20元电费补贴。最终您未开空调,只花了480元。那么,这个业务,您只是住宿费发生了480元,不存在“卖电20元”呀。
“披露”信息道理一样。
还是强调,什么名义无所谓的,这一点是理解问题的关键。
分别计算:境内工资薪金按综合所得计算,综合所得税率3%-45%;境外利息股息按20%单独计算,两者不合并。
另外境外已纳税款可抵免:境外所得已在来源国缴纳的税款,可按规定抵免境内应纳税额(需提供完税证明)
如果乃是住房,则无需缴纳印花税。根据“财税〔2008〕24号”二、(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若为其他房产,则需要缴纳印花税,政策依据就是印花税法一般条款(因为没有类似上述特殊条款予以排除了)。
这个存在风险的。
按照增值税法相关规定,总公司、分公司各为独立纳税人。而发票开具要求与事实相符,如上所述,乃是分公司房租,则发票抬头必须开给分公司,而不能开给总公司(谁来支付并不重要,关键在于谁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