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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得一块土地出租,涉及的税费有什么?对方在土地上盖有临建房,对方涉及什么税?我们单位不会有连带责任吧?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贵公司出租土地取得租金收入涉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土地使用税(在征收范围)、企业所得税;承租单位在土地上盖有临建房,涉及缴纳房产税。依据《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应缴纳印花税的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其中,不包括土地租赁合同。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需要贴花缴纳印花税。
如果改造房屋乃是自有,则应于改造完成并入固定资产(房屋),一并计提折旧。若改造租入房屋,则可单独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于改造完成次月起开始摊销。需要注意一点的是:摊销应当基于改造实际业务,而与付款时间无关。
应当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购买方做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原材料或者生产成本、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等(视材料后续所处环节而定)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其实,关于税控设备相应会计分录,顺序应当是这样的:
(一)购买时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抵减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管理费用
如果您不打算抵减了,第二笔分录不做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