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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补贴津贴按月并入工资薪金累计预扣个税,年终将全年预付总额合并为一笔按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可行吗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1-16 15:12
这个方式确实在税法文件不太可行。
一就是上述答复,计税方式一年只能使用一次。因为您是“按月”发放,这相当于使用了12次了。第二,就是个申报期的问题,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反悔”,改成综合所得,因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期截止次年6月底。但是综合所得无法在年底改成一次性奖金,因为如果作为一次性奖金的话,发放次月就要代扣代缴了;反悔之时显然已经逾期。
这个想法本身就不成立呀。12次永远也不可能等于一次。
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核算,最后结转资产处置损益。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
借:固定资产清理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资产处置损益
当然可以。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业务往来以及发票、税务处理,必须与事实相符。打个比方,如果是个人提供了服务,就要个人提供发票;如果是企业提供了服务,则是企业提供发票。就是这个意思。
个人觉得,这种情况子公司是不能税前扣除的。其实,股权激励这种方式并无特殊之处;举个简单例子,就是母公司给了子公司员工10万块钱,这个10万块子公司并没支出,所以子公司是不能税前扣除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