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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发货产生的违约金问题
铂略会员80603760
提问于 2026-01-26 15:38
这个问题其实没有那么复杂。比如原本100万元的货,现在产生5万的违约金,那您就按照95万给对方开票即可;如果已经开了100万,就再红冲5万,“100-5=95万”。就是这个道理。
直接条款并没有,这需要税法条款理解、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第十七条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包括货币和非货币形式的经济利益对应的全部价款,不包括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的销项税额和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 纳税人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退还给购买方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销项税额中扣减;因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而收回的增值税税额,应当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个人理解,仅供参考;您也可直接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一下。
需要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至于您所说“企业不知道政策变更,税务检查后才知道”这个情形,正确理解是这样的:
正因为“不知道”,所以才“只加收滞纳金”;如果“知道”而少缴,那就不是“只加收滞纳金”了,比如还有罚款、偷税认定、黑名单等。
公司需要缴纳房产税。
根据“财税〔2009〕128号”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需要加收滞纳金,影响公司纳税信用(扣分);但仍应及时补缴,可以修复信用(补分)。
一、谁提供服务,和谁签订合同。
二、若代收款项,必须有三方协议。
三、法定税收义务,不能私相授受。直接说吧,付款时必须依法履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所谓“自己缴纳”,不能豁免付款方代扣代缴义务。
四、必须提供发票。但履行此义务并不因此豁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