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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外服公司为我公司员工发放工资及社会保险,外服收据可否为我公司入账凭证
桐璇玑
提问于 2026-02-27 11:44
其实,“第三方”只是代发工资、代交社保。如上所述,既然乃是“我公司一名员工”,则您公司可凭相应工资表、第三方代发工资/代交社保记录(资金流水)作为入账凭证。个人理解,仅供参考。
两种方式其实都可以:
一是商贸公司给个体户开票,您再给商贸公司开票;这样商贸公司就是一收一支,不能按照“代收代付”处理了。
二是您直接给个体户开票,这样商贸公司可以按照“代收代付”处理。当然,这个情况修订一下合同,明确这个事情也好。
个税:居间费属于劳务报酬,应该按劳务报酬预扣预缴个税,税率为40%,您说的按1-1.5%预扣,大概率是某些地区给予核定征收政策,这个您得再确认一下,但如果判断为劳务报酬未来需要做个税汇算清缴的。
增值税:1%税率没错,附加税没有免征政策,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
发票开具,应当据实;而不应根据客户要求开具。如果发货是泵,就必须开泵,不能开轴承;反之亦然。否则涉嫌票实不符;严格来讲,也算是虚开发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