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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有个大系统店10来家店都属于一个集团公司,闲挨个签合同费劲,他们要签订一个集团,发票开给各个店可吗
Bowen Emily
提问于 2026-03-05 19:06
集团和下属公司都是独立法人和独立纳税主体,统一签订一个合同,未来不好区分,尤其涉及开票付款等事宜,最好还是分别签订。
如果没有办法只能一起签订,就可以理解为是框架合同,针对每笔具体执行没有匹配的合同了,要保障实际执行时三流一致,避免出现争议时没有合同作为依据的情况产生。也就是合同流和其他三流不能统一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而上述“数据服务合同”不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所列,因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不需要。所谓“不需要缴税的依据”,乃是“没有需要缴税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而上述“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不在《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所列,因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这个可以“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二、下列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