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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方委托受托方加工其他酒类产品代扣代缴消费税问题
Alvin Rhys
提问于 2026-03-13 13:48
如上所述,既然“受托方提供原酒”,则此并非“委托加工”,而是自行生产、销售。(打个比方,您拿了一个衣服架,找到人家,人家提供布料、人家加工,然后给您衣服,显然,这不是“委托加工”,您只是买了一件衣服而已。)
既然如此,所谓“受托方”(再强调一遍,其实就是生产销售方),应当按照销售其他酒,计算缴纳消费税。其计税依据则参照其他销售该酒价格而定;若无参照价格,则依组成计税价格而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委托方提供包材,不存在抵扣问题。
是的,按照9%计算抵扣。
税务机关有可能认为这是不合理的,通过反避税条款,就可以要求我们按百分之九纳税,因为毕竟你抵扣的时候是按9%来抵扣的,而你如果混到物业费里边,就是按照六来纳税,这样的话你就进销倒挂了。
物业费和租金没有明确的比例,但是一定要合理
13%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
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