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2018年一季度季报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吗?季报表第8行出不来数,跟2017年年报有关系吗?谢谢。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18-04-12 16:11
2018年一季度季报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但前提是完成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再进行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的申报。企业未进行2017年度汇算清缴申报,企业以前年度可弥补的亏损额无法确定。因此,企业在2018年度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时,无法填写以前年度亏损额。需进行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若B公司确实不知,不应承担责任。然而,若税务机关询问,“为什么不给此人缴纳社保”,B公司当如何回答呢?
这是基本发票开具问题,与“国补”无关。简单来讲,发票开具要求“三流一致”。既然“分公司的销售”,则必须分公司开具发票、分公司收款。上述情形违反税收相关规定。
既然“发票本身没有开具错误”,则不能重新开具。发票红冲、作废,必须得有法定原因,比如销售退回、销售折让等。不能“由于他们原因”任意重新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