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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增值税相关
匿名用户
提问于 2026-04-01 11:41
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为你公司,缴纳时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如果合同约定由对方来承担,对于你公司来讲属于一项额外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更合适。
你是有偿的,但是你不是已经收租金了吗?租金的部分是要缴纳增值税的,现在你说的是对方来负担了你应该承担的土地使用税,这一块不是有偿的一个交易行为啊。
假设投资的两个公司分别为A和B,现在把B公司并入A公司,实际上就是把B公司的股权由原股东自然人转给新股东A公司,这种情况下,如果B公司账面净资产大于实收资本,作原股东的自然人,是需要按溢价缴纳20%的个税。另外,自然人和A公司做股权转让,都需要缴纳印花税。
讲课费属于教育服务。
需要看具体合同内容,如果是你公司获得的是软件的有限使用权(非所有权转让),实务主流口径倾向于按“技术合同”税目处理,税率为使用费的万分之三,如果这笔费用不涉及软件授权本身,而仅仅是软件上线后的运维、故障处理或版本更新服务,这属于一般性信息技术服务,不属于印花税列举的应税合同,不需要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