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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涉税
明子
提问于 2026-04-21 12:18
是否涉税,需要实事求是。如果之前的1000万元盈利,股权变更时约定清楚,仍然属于原股东,那就不用涉税。如果新股东也享有之前盈利,就是说,花了100万,立即赚了500万,这个事情不符合常理(对于老股东而言,人家只是拿到公司100万,自己就放弃500万,这个事情没人相信),则会引发税务预警以及核查。
1.员工餐和接待餐分开核算是对的;
2.收员工5元/餐在现行增值税法下要按有偿餐饮服务申报增值税,不是视同销售,是本来就应该纳税。
3.会计核算上,建议收取的110元,确认收入,并分离增值税进行核算。
总分公司在增值税上都是独立纳税人,应分别办理税务登记,总分公司各自根据连续12月销售额判断是否为一般纳税人或者小规模纳税人,不是必须一致。
可以减资,而且正常核算对于认缴没有实缴的部分不进行会计核算,所以认缴减资不会产生财报和申报表变化,不会因此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