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核算与报告
- 内控与合规
- 计划与分析
- 成本与绩效
- 财务BP
- 资本财务
- 税务合规
- 税务筹划
- 跨境税务
数字化转型
- 财务信息系统与数字化
- 财务共享中心
- 数字化应用
- 人际技能
- 职业生涯与发展
- 商业技能
- 全民财务
- 管理者财务思维
- 老板财税
增值税法出台后滞纳金是否应该缴纳问题
铂略会员70562095
提问于 2026-04-27 18:40
需要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至于您所说“企业不知道政策变更,税务检查后才知道”这个情形,正确理解是这样的:
正因为“不知道”,所以才“只加收滞纳金”;如果“知道”而少缴,那就不是“只加收滞纳金”了,比如还有罚款、偷税认定、黑名单等。
是的,按照9%计算抵扣。
税务机关有可能认为这是不合理的,通过反避税条款,就可以要求我们按百分之九纳税,因为毕竟你抵扣的时候是按9%来抵扣的,而你如果混到物业费里边,就是按照六来纳税,这样的话你就进销倒挂了。
物业费和租金没有明确的比例,但是一定要合理
13%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3号
三、关于一项应税交易涉及两个以上税率
(二)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货物的同时提供的安装服务,适用货物的税率。